《礼记》有云:“达官谓国之卿、大夫、士被君命者也。”
由此可见,古代“达官”一词广泛指代朝中高官显贵,也就是我们所说的“达官贵人”。然而到了明朝,“达官”的含义却有所演变,不仅仅指高官,而特指在朝堂上任职的“鞑靼人”。
自洪武年间开始,明朝统治者针对境外投降的部分少数民族,采取了封授武职、赐予汉姓、促进与汉族联姻等政策,将这些少数民族安置于卫所之中。这样一来,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支具有特殊身份的“达官集团”逐渐形成。
明朝对于达官的管理制度,有效削弱了边境少数民族的势力,同时缓和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敌对情绪。这种包容性的军事管理体系,在明朝的政治和军事结构中占据了极其重要的位置。
展开剩余86%明代“达官”主要指的是在朝为官的鞑靼人,但这里的“鞑靼”并非指单一民族,而是泛指北方的多支少数民族,如蒙古族、突厥族等。
众所周知,元朝曾由少数民族统治,明太祖建立明朝后,元朝残余势力退至边境之外,重新聚集于关外地区。尽管这些势力远离中原,但因聚集众多少数民族,明廷担心他们联合起来对边境安全构成威胁,因此如何有效管理这些边境民族成了明朝的重要课题。
洪武初年,明太祖下令将部分主动归顺的少数民族安排在都城附近任职。这些被安置于卫所的少数民族基本都是武官身份,虽有名头却多为虚职。
到了永乐年间,情况发生了变化,从永乐时期开始,这些达官被赋予实权,朝廷派遣他们镇守边关,成为守边戍卒。
为了吸引更多少数民族归附,从洪武年开始,明朝不断颁布优待政策。随着时间推移,越来越多的边疆势力选择投降,加入了明朝达官的行列。
“达官制度”的建立,一方面削弱了边境原有势力,巩固了明朝的军事实力;另一方面,也促进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合,缓解了彼此的敌意和隔阂。
1. 赐汉姓,另册管理
自洪武年间起,朝廷将归附的少数民族编入军籍,《大明会典》记载:“置军职黄簿,以便稽考。”朝廷将他们的姓名一一记录在黄簿中,便于管理。尽管这种方法简便,但因达官姓名、籍贯与汉人不同,管理时难免产生混乱。
为此,从洪武年开始,明廷有意识地为达官赐予汉姓。永乐年间,成祖下令军卫中鞑靼人同名无姓者可依洪武律令,赐予汉姓及名字,统一编制。
此外,大明还明确规定,汉族不得冒用鞑靼人的姓名,以免扰乱管理。违者一经查实,必严惩不贷。
若洪武年间的赐姓政策尚属探索阶段,到永乐时期,这一制度便成为管理少数民族官员的重要原则。朝廷赐姓后,按照汉族百家姓排列登记,不仅消除了民族差异,也推动了达官的汉化进程。
2. 将优待制度制度化
自洪武年起,朝廷对达官礼遇有加,但从封官授爵、赏赐物品到居住安排,皆无统一标准,管理带有较大随意性。
永乐年间,永乐帝汇总洪武时期的条例,将对达官的优待细则固定成文,纳入达官制度,并成为后世沿用的规范。
《大明会典》载:“凡投降夷人每名赏素纻丝衣一套,绵布十匹,钞一百锭,米三石,牛二只,羊五只,柴五百斤。随来妇人每口绵布三匹,钞十锭……”
可见,自永乐起,对归降少数民族的赏赐形成了明确的“例”。
值得一提的是,部分从漠北归附的少数民族,携带牛羊马匹进入明朝境内,为表诚意,常将部分牲畜作为贡品献给朝廷。
不过,朝廷并非无偿接受贡品,同时制定合理的马价,使归附者得以通过与朝廷交易,换取日常生活物资。
此举实质上形成一种朝廷与归附民族的交易关系。如《实录》所载:“迤西、迤北来归人口带到马匹……中等赏钞三千贯,下等赏钞二千五百贯,各绵布五匹、绵花三斤……”
除了赏赐,达官的权力也经历了转变。洪武年间,达官虽有名头,但均无实权,食禄不理事,且被排除在军权核心之外。
但自永乐朝起,达官获得了实际职权,其官职可世袭,形成独立系统。
如前述,达官的武职均可世袭。明中期因财政紧张,朝廷强化了武官比试制度,但对达官武职均免除比试,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他们的世袭权利。
此外,达官享有与汉官同等的优养待遇。成化年间记录显示,达官若因病去世,若无继承人但有正妻,妻子可每月领一石米直至终老。
《南京锦衣卫选簿》载:“赵氏,年五十五岁,山后人,系南京锦衣卫镇抚司带俸故达官指挥使把秃孛罗母,户无承袭之人,照例与俸伍石优养。”
由此可见,若达官无子嗣继承职务及财产,朝廷按女儿、母亲、妻子顺序予以赡养。女儿和母亲每月获五石米的赡养费,女儿只能领至14岁,母亲可终身领取;妻子则每月两石米,亦可终身享受。
这些待遇非达官独享,汉人官员亦享有同样政策。
首先,从政治角度看,达官制度便于明廷管理边境势力。元朝残余及边疆少数民族长期是明廷的心腹之患。
明朝都城虽设于南方金陵,但对北方边境管控力有限,达官制度的实施有效将边患转化为守边力量,大大增强了朝廷的边疆掌控力,有助于统一全国。
其次,从军事角度,达官制度削弱了边疆敌对势力,将其转化为明军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随着越来越多故元旧臣被明朝优养政策吸引,元朝及蒙古族势力削弱,明军力量壮大。史料表明,达官集团在对抗蒙古、平定民变及京师防御中发挥关键作用。
最后,从文化层面,达官制度确立后,明廷不仅赐汉姓,更鼓励与汉族联姻,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民族融合,减少敌对情绪。
总之,“达官制度”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制度,经过长期发展,明朝的达官们组成了特殊的“达官集团”,在政治、军事、经济、文化等多个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。
参考文献:
《明史》
《大明会典》
《明史纪事本末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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